break2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时 间 记 忆
<<  < 2007 - 10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最 新 评 论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最 新 日 志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最 新 留 言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我 的 相 册
我 的 圈 子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我 的 好 友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博 客 搜 索
用 户 登 录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友 情 连 接
博 客 信 息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rfu 新散文周刊
[ 2007-10-26 20:45:00 | By: wllbk ]
 

新散文周刊
2007年11月11日

目录

陈元武//秋天和它的消息
宁默//低眉读书(两则)
刘宏秀//那些不能随风而去的思念
木集//四季
汪维伦//蓑衣
衔杯//做菜
山东冯磊//唐朝的针脚
山川之美//在闲散的时光里品味丽江古城


====================
正文
====================


秋天和它的消息
陈元武


【】一、薤露歌

  “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汉乐府)
  秋天到来的时候,大颗大颗的露珠从天而降。向晚时分,在秋风劲拂的山冈上四下张望,秋天的芦苇高高地向天空扬起蓬松的芦穗,天空中的红光渐渐地暗淡了,这些芦花在隐约地飘舞,在暗色的背景下,暗红色的天光仿佛集中在那里,这是某种隐喻和神秘的符号,像某个巫者在做着宗教的舞蹈。天空中传来一两声雁鸣,擦亮了另一半的夜空,那些看不见的露珠纷纷从天而落,远方渐渐地迷蒙和浑沌,远方的远方是否如此?我隐隐地牵挂着某个人,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她的面了,她就是我的母亲。母亲已经远行多年,我只能在我的想象中恢复她那渐渐陌生的形象,一颗颗晶白的露珠从我的眼前划过,撞向地面,悄无声息。母亲一头的白发也如此飘舞么?她的身影并不高大,沿着故乡那条通往后山的小道,她的身影多么单薄,风吹起她飘蓬的白发,像吹起一大蓬的芦花。母亲远去了,那么匆匆,连停息一下也没有,她渐渐地消失在夜色中,多少个夜晚,她的身后跟着一条忠实的大黄狗,牵着缺一只犄角的黑牛牯,走向山冈上的守望寮棚。
  我习惯了这么独自一人在秋天的山冈上了望,我也不知道我想了望什么?秋天的时候,村庄的道路上人迹渐稀,山冈变得空旷无人。四处是风语,树语,草语。山冈特别空旷的时候,可以看得见更远的地方,从朦胧的山影中辨认出一个或几个晚归的行人。我可以看得很远,远方,还是起伏的山冈,还是丛生的树林和荒草。茅草,或者称之为芦苇的野草,将秋天的气势扩张到了每一个角落。有人在拾着枯落的树枝,秋风将山冈变成一场浩大的史诗舞台,微微扬起的黄尘,枯索的草茎在风中弹奏着令人心沮的暗音。徂彼冈兮,秋风从何处吹来?拂面的秋风显然带着薤露的气息,暗冷的薤露直冷入我的心里。望着涌动不安的茅草丛,像海洋一般浩阔而辽远的天空已经让我的内心被一种难以抑止的不安所搅扰,冷静的蓝,忧伤的蓝色,秋风让我的内心不再宁静,像风从水面拂过。一个个熟悉的逝者,像风一样飘逝无踪。从一座山冈了望不到故乡的后山,我相信,我内心的电波会随风传递。脚下的泥土干燥而坚硬,草茎已经枯萎而脆弱不堪,经不起我轻轻的一踩。我不敢大步行走,恐怕伤到那些垂死前的野草们,我希望它们平静地消逝,然后在明年的某个时候重新长满山冈。
  村庄在眼前飘忽,秋风中的村庄显得十分单薄,大树都经不起秋风的狂扫,何况一个上了年纪的村庄。我认得那条径直通往村庄内心的小道,以及道路旁的一棵或两棵弯曲成岣嵝状的老树,一棵是香樟,另一棵是梓树或者朴树。我摸过它们嶙峋的树皮,峥嵘的树躯呵,让我的目光一点点地湿润了起来。它也曾经年轻过,像别的树一样,朝气蓬勃,有着光滑的树皮和富有弹性的枝条,在它的青春岁月里,它开满鲜花,果实累累。而今,布满沧桑的面容,疲惫、颓丧,老态龙钟。“此树婆娑,生意尽矣, 至如白鹿贞松,青牛文梓;根抵盘魄,山崖表里…。。纷披草树,散乱烟霞…。。 若乃山河阻绝,飘零离别;拔本垂泪,伤根沥血。横洞口而敧卧,顿山腰而半折,载瘿衔瘤,藏穿抱穴,木魅睒睗,山精妖孽…昔年种柳,依依汉南;今看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庾信《枯树赋》)。我相信那两棵大树是先于村庄而老的。在这条路上,我碰到过多次的殡葬的队伍,披着白素的队伍,那些人的脸上出奇地平静,看不到哀伤,听不到呼天抢地的痛哭,几个人抬着一只黑红漆的棺材,有人高举着幡,有人望空撒着纸钱。唢呐手嘀嘀呜呜地扯着嗓子吹着尖利的哀乐,那声音像一片锋利的刀子一样扎入每一个旁观者的内心。纷纷扬扬的纸钱更像秋天飘落的树叶-----枯黄、毫无生气,苍白无色的纸,仿佛被什么力量高高地往空中扬起,飘得很远。鞭炮声更像是某种喜庆的隐喻,生与死仅隔着一只薄薄的木匣子,生者的哀乐吹给谁听?除了生者之外,恐怕死者是听不到任何号啕和哀伤的呼唤了。那条路十分干净,泥土已经让人踩成类似石头的亮色。那条路通往城市、田野,也通往埋葬亡者的后山。活着的人依然一天天忙碌着,秋天带来的消息似乎与他们无关。
  秋风扫净着道路,我看到一只母山羊不知何时已经下了两个羊羔,正紧紧地跟着母亲的身后,调皮地抢着嘬母亲的奶头。那只山羊是去年的羊羔,如今也成了别的羊羔的母亲。它有着一身油亮的黑白相间的毛皮和一张秀气的脸,它的眼睛里明显地流露出一种浓浓的母性,它的乳房让两只羔撞得通红,却不时深情地回头舐羔羊的屁股,将它们的头脸濡湿一片。秋天的风明显地区分出两种生命的状态:野草飘零,树叶凋落,另一些生命却刚刚开始。

【】二、向日葵的秋天

  或者,我是受文森特·凡高的画影响太深了,我至今相信向日葵不是一种普通的植物,它更像是上帝的信使。秋天的原野,向日葵成片地开放,将太阳无数倍地放大,将阳光聚集在一起,也将秋天的金黄色调无以伦比地渲染和夸张。这是一种让人忧郁或狂躁的颜色,它的颜色黄铜一样融化,将所有的锋利化为虚无。或者,将虚无的阳光无数倍地浓缩,直至成为一种真实的物质。我不敢直接触摸它的金黄,它应该还有着炽热的温度,它有着阳光般纯粹的结晶,而不是黄铜的冰冷身体。我的目光被它狂潮般的金黄色所淹没,我感觉到来自于灵魂深处的颤慄,这是一种我应该敬畏的生命。它执着地将脸始终朝向太阳,秋天的天空纯净得无以比拟,那种蓝色是一种冷静的、低沉而博大的情绪状态,太阳孤独地漂泊于天空,它的光芒多么忧郁而孤独。秋风拂起大地的尘埃,向日葵姿势优雅地微微倾斜,一种来自于灵魂或者天堂高处的歌声自心底响起。这是一种绝唱,秋草凋零的原野,生命的迹象日渐消失,向日葵独自承担起生命歌者的角色。宽大的叶子已经不再像夏天那么滋润和浓艳,一种经历沧桑的疲惫和颓然写满了每一片叶子。
  我看到在秋天的田野里收拾着最后几片玉米地的农者,他们无不俯伏着,向着大地深深地弯下腰。已经死亡的玉米棵一行行站立,叶子枯萎了,饱满的穗依然像另一个待发的生命一样光彩炫然,我想到了那一只产羔的山羊。玉米地旁边就是向日葵地,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世界。相信向日葵是有灵魂的植物,它对于太阳有着执着的崇拜,甚至它能够思索自然与生命的诸多秘元。当凡高画下那些向日葵的时候,一定会被自己的画所震撼,他不假思索地使用了最恰当的颜色和色调,用一种近乎疯狂的颤抖的手法将内心的感受一点点地涂抹于画布上。那些金黄色至今依然打动着我们,超越了时间和空间,永恒的阳光留在了他幽暗的画室里,当他的脑海一片迷茫的时候,画上的向日葵让他稍稍冷静了片刻。这种来自于北美荒原的植物,多么狂热地追求着阳光。那种金色多么宁静,纯粹得几乎一尘不染。当我走过一片向日葵地的时候,我的身体与灵魂化为一片金黄,它将我融化,直至合而为一。它那暗褐色的花盘,暴突而起的子房,密集而有序的排列,秩序井然的整体,士兵一般。厚实而宽大的叶片,颓然下垂,这是一种智慧和理性的选择。原野上刮起的风将所有的热情和幻想都刮跑了,剩下的就是理性和无奈了。老玉米选择了退出,向日葵在做最后的绝唱。博尔赫斯在诗中唱道:当我们看到它的时候,它只剩下了阳光。凡高在阿尔的田野里看到的或许就是秋天的向日葵,它显得多么狂野不羁,肆意张扬的花萼-----枯干、坚硬、锐利的芒刺,被风吹得失水的花瓣,多么倔强地舒展着,它有些卷曲,因而显得不太规整有序。那些张扬的楞边和花萼的锋芒刺中了凡高的神经,它那青铜色的光芒再一次将他内心的脆弱击碎,他亲吻着失水的花瓣和萼片,他陷入了一种颠狂的状态。
  那些细微的晶芒,来自于秋天原野的植物之上,泥土之上,绿色正在一点点地被风刮走。阳光倾斜着投向大地,向日葵最后占据着的地方,我的精神在一点点接近沸点。

【】三、一只山羊的秋天

     那是只漂亮的母山羊,黑白相间的毛皮,曲线优美的轮廓,稍稍磨蚀的犄角,下垂的大耳朵,它的后腿间吊着一只布袋般大小的乳房,随着它的行走而一甩一甩地晃动。它的主人是一个普通的老农民,五十多岁的老汉,黑瘦、精干,他的一只眼睛缺失,因此,他有时不得不歪着脑袋瞅人或物。从他家到后山约有半里多路程,他天天赶着母山羊上山,走过那些被毛竹林遮蔽的小径。那只山羊无论如何是一只美女山羊,它大而明亮的眼睛,水汪汪的,它的叫声轻柔而带着迷人的颤音,像花腔女高音。它的蹄细小而精致,腿脚修长,腹下的毛细密而稍稍卷曲,像女人披在肩上的大波浪,它足以让另一只陌生的山羊一见钟情。
     山冈上除了飘飞着芦花的茅草外,就是齐膝深的滕刺和荆棘,山羊显然不需要那些滕刺和荆棘。他一边用柴刀劈着那些滕刺和荆棘,开出一条适合羊走动和吃食的地方。他有所思地望着远处的某一个丘垄,那是一块荒芜的园地,他在思忖着那些往事。一只黑白相间的山羊和一个细瘦的老汉成为山冈上唯一的风景。远方是山,再远方,还是山。一只鸟都飞不过那些望不到头的山,何况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汉,他能够看到什么?他能够看多远?他相信,他的婆娘会出现的,她离开家已经整整十年了。他不能确定她离开时走的是哪条路,往哪个方向?但他猜测她应该走过这条通往山外的道路,他甚至连地上的每一个脚印都认真地辨认了一番,一天天过去,他和他的山羊守望着远方的山冈。而这只山羊已经过了好几代,到了如今这只他叫“花花”的母山羊这一代,已经是第七代的山羊了,他的孩子也去了远方,到南方打工挣钱去了,一去也再也没有回来。“花花”又生下了两只羔羊,这是他这个秋天里最大的惊喜。他认为“花花”才是他的子女们,那两只羔羊才是他的孙孙。他亲昵地叫着“花花”,揪下一根柔软的芦苇做鞭子,他从来没有打过山羊的主意——打算吃掉或者卖掉其中的一只或者全部。他认为那简直就不是人干的事情,谁会吃掉或者卖掉自己的亲生儿女!山羊不知道这些事情,它只知道这里有最肥最嫩的青草,这里能够被山风吹拂,能够望到另一座山的山坡上野草繁茂,能够让它的两只羔痛快地嬉戏和玩耍。
  阳光密集地照射在山冈上,芦花如燃烧般绚烂,也照射到老汉身上的白袄褂和山羊们。寂静的山冈上,羊欢快地叫着,老汉痴痴地张望,不时大声地吼几嗓门:天上白花花的那个云彩呀,寻不着个门,地上孤零零的一个人,寻不着个人……“花花”抬头看了看主人,它怎么猜得透主人的心事呢。阳光落在老汉的脸上,古铜色的脸庞上老泪纵横,沿着一条条细细的沟渠流淌。晶亮的液体坠落,将草砸得直摇晃,似乎很坚硬的泪珠,它会将一块石头敲开缝。他抹了一把脸,叹了叹,狠狠地将手里的苇子杆撅断,又扯下另一根苇子来。沿着那条山道,能够走到下沙和广洋,再往东往南,他就不知晓了,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他还年轻的时候,走过那条山道,他牵回了一只漂亮的白山羊,同时牵回了他的媳妇。在那条道上,他打死过一条企图咬他羊的野豺,在那条道上,他走失了他的媳妇和孩子们,他狂怒地和一些无辜的树作对,用身上的柴刀胡乱劈斫,结果,他的一只眼睛被碎木屑击中。山荆滕上的刺将他扎得鲜血淋漓,他的山羊惊恐失措,往着荒草深处狂奔而去,再也没有找回来。他捂着受伤的左眼,手里只剩下半截羊绳子,踉跄着走回家。第二天,他在对面的山垄上找到了那只羊的遗骸,不知是什么野物吃了羊,那羊的眼睛依然惊恐地睁着,只是蒙上了一层阴翳,灰暗无光。
  山上的房子终于空荡荡了,他和他的羊失去了踪影。在这个秋天,没有任何的消息,走在那条道上,依然是没膝的荒草,已经枯索的草再也直不起身了,它们低伏向尘埃。人和羊的脚印一天天地被风抹平着,终有一天,它会消失的,和他以及他的羊一样。细碎而凌乱的芦花漫天飞舞,秋天已经接近尾声。风更加凌厉,微微带着凛人的寒意。
  一株芦苇折断了,发出一声脆响,又有一些芦苇折断了,折断的还有一个季节,一些故事折断了,它可能永远不会再有结局了,可是,明年的春天,芦苇还会纷纷长出来,重新将山冈簇拥和旌扬着。

 

低眉读书(两则)
宁默 

【】崔莺莺的反讽

  男性文人笔下的女子,总嫌有“隔”。譬如元稹笔下的崔莺莺,除了反复出现的“凝睇怨绝”和“愁艳幽邃”可以表现她的冷艳和哀愁,其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竟如天外飞仙,远远地飞着,隐隐地飘着,无有踪迹可供读者寻味。这就为后人的改造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至王实甫的《西厢记》,崔莺莺除了一个“艳”字——艳容和艳情,已没有多少愁怨了,也就更符合文人才子心目中的美娇娘形象了。
  说到底,《莺莺传》其实不是为莺莺写的,而是为张生,也就是元稹自己,所以莺莺只是一面青铜镜,从身上反射出元稹的形象;读者也能通过这面镜子,一瞥男人的复杂心理。
  我读此传,总是免不了悲愤。元稹对莺莺的感情,不过是始乱终弃。这是薄幸男人的传统手段,然而既传统,就是被默认了的,悲愤又何济于事?可他不该竟以此事为荣耀,在才子群中巡回演讲,以示自己不耽于美色迷途知返的的凛然形象,更令人郁闷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也是如此昏庸,竟然认同了这种以遗弃女人来增加自己道德标高的方法,“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除了对书瞪眼,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想起张爱玲的华美的袍上爬满了虱子的说法,不晓得莺莺是不是元稹的虱子,而《莺莺传》暂时性地成了我的虱子,已是无法否认。
  然而元稹到底比今人道学,凡道学的人都有点迂,或者说,他认为此事不是自己的污点,反而可能是首颂歌,所以对自己的言行,他是毫不隐晦,实实在在地写来:一开始,他就对莺莺渴念之极,连求媒妁之言都怕来不及,“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正道来不及走,便只有私通一途。历来才子们最热衷的追求便是“金风玉露一相逢”,至于相逢之后乃至之之后的故事,则一概讳言。这也再一次证明了元稹的大胆和实在。我不愿相信这是他为“始乱”作的花言巧饰,倒宁愿认为他的确是有过迷恋,只不过事一遂愿,马上就失去了新鲜,仕途和舆论的影响却逐渐清晰起来,于是振衣而去,将同居多日的莺莺连同灰尘一起振落。未几却又回头,三番两次挑逗,挑逗不成又复愤懑,乃至绝望,最终以此事宣于友人,斥莺莺为“妖孽尤物”,不祸害自己,也会祸害别人。其言其行,都是历历在纸,虽无耻,然而他不隐瞒,所以我的悲愤也就徒然,好比拳头打在棉花上,无着无落。
  恰似娇花,被弃之后,莺莺从此就萎谢了,再未在元稹面前露脸。无从得知她的想法,但是从她的诗词中,不难感知她的柔肠欲绝。与她娇弱的外表不相称的是,她有着无比坚韧而清醒的内心,爱被亵渎,梦想被粉碎,她一个人暗暗收拾,连碎屑都不给元稹看,只是永不相见。这样的决绝和清醒,又一次令我想起张爱玲,她给胡兰成的信中说:“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莺莺给元稹最后的诗中说“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
  一代一代,只要女人的柔肠不变,命运又何曾改变。
  而莺莺的柔和绝却颇令元稹不适应。他后来的回首挑逗,明显是一种慌乱,既理不清自己的感情,更拿不准莺莺对他的感情。与王实甫比起来,元稹的情商无疑低多了,也许唯有时间能教会他认清这段感情,乃至能够“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与元稹的写作期望形成反讽的是,莺莺只用这十个字,就将他的辛苦经营的道德形象完全颠覆了,所有冠冕的说辞丁零当啷碎落一地——其实,薄幸男人岂止不懂女人,更不懂得的是他自己。


【】成功人士朱买臣

  史上因妾因娼而留名的男人,扳下十个指头怕也数不过来,因妻留名的却不多,朱买臣算一个。
  有一件事我一直想不通,汉代以前的相术怎的恁厉害,不仅知道你什么时候发达什么时候倒霉,连怎么死的都是说一不二。汉文帝曾经想挑战预言。有相士声称他的宠侍邓通日后将饿死,文帝就笑了:通欲致富,有何难处?但只凭我一言,管教他富贵终身,何至饿死!竟下命令允许邓通自铸钱币。这是何等样的恩遇!但结果如何呢?皇帝一换,邓通什么特权恩遇都没了,最终落得奄奄饿毙。名将周亚夫也曾被预言会饿死,果真于皇家大狱中绝食而亡。话说到朱买臣身上,不知哪个相士曾告诉他:你将在五十岁后得富贵。买臣听了如闻天启,激动得不行,恨不得一夜之后就是五十岁。可是日子自有日子的道德和节律,岂会听他的话?照旧一天一天慢悠悠地过。朱买臣只好抱定预言不放松,无比耐心而乐观地认为:既然富贵一定在前路等着他,何必辛辛苦苦地吃力谋生?
  所以,朱买臣的日子过得穷困却形而上。
  《史记》上说,朱买臣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朱买臣的妻子,和朱买臣相处20年,亦负戴相随,终于不能忍受,弃之而去。很多文艺作品据此大做文章,将朱买臣的妻子刻画成目光短浅嫌贫爱富的女人,后来听说朱买臣终于做官了,竟然发疯,真是自作自受。这种安排,既符合人们一贯的欣赏口味,也符合男权社会的要求,真是左右取巧,具备了文艺作品的流行要素,所以至今很多戏剧都将这个故事当作保留曲目。
  然而,我倒看见了人们一贯忽视的一个数字:20年!
  20年可以做什么?愚公若坚持20年,差不多可以搬掉王屋山;君子可以在20年里报两次仇;野心家花20年时间可以东山再起乃至N起;英雄可以被20年的安乐腐化成一条鼻涕虫,而鼻涕虫却可以被20年的时光锻成铁块;女子若临死时与夫君约定来世再做夫妻,一般16年后就能遂愿(这事儿聊斋里太多了),剩下四年至少可以造出四个儿子。娼妓在20年里可以迎客千万然后改行做老鸨;节妇在20年的夜里数的绵羊可以铺满整个地球。
  可是朱买臣的20年却坚如磐石地过着他的“常艾薪樵,卖以给食”的日子,纹丝儿都没动一动。千疮百孔的现实在他那里,抵不上一句虚渺的预言。别人的20年是毫无希望,所以才折腾,才改变。可是我老朱是有希望的,何须费心经营呢?所以他不仅乐在其中,恨不得食在其中,寝在其中。至于枕边的妻子,我估计,他肯定是这么想的:我这么乐在其中,她必定也是乐在其中。50岁后的富贵谁不喜欢呢!
  人最大的悲哀大约就是脱离现实。穷愁不是罪过,然而,像朱买臣这样甘守贫穷,不负责任,只靠幻想过活,即便无罪也惹人生恨了。失去了现实感之后,为了给自己壮胆,也为了显示自己不俗的形象,他还“讴歌于道中”,妻子羞而止之,他却“愈止愈歌”——活到这份上,这厮除了矫情,只剩自我了。
  关于朱买臣的矫情,还有一件事颇能说明:做了会稽太守后回家,他藏着绶印,穿着布衣,步行至官邸,低头和差人一起坐着吃饭。吃完了再将怀中绶带露出来,让它在身上飘啊飘。这一飘就飘掉了许多人的眼镜(幸亏那时没眼镜),绶带引起的震动效果可想而知。待到一地都跪满了人,他才淡淡地还了个半礼,坐上驷马高车去了。活脱一幕蹩脚的微服出行记。除了显摆官位,出他多年潦倒积聚胸中的恶气,别无他意。
  我想,20年前的买臣妻一定很青春。不是一朵娇艳的花,至少是一棵青葱的草。即便是青葱的草,也比老枯的草惹人爱吧?可是她在青葱的时候不走,却选择在老枯的时候走。想一想,为什么?
  她才是个真正的伤心人。
  道德礼教将女人的一生托付给了男人。若是男人有本事,有理想,无论发达与否,女人都是幸运的。反之,若男人只是钟情于做梦,却将日常生活置之度外,这样的女人,不死也会疯掉。
  而她无疑是不想死也不想疯,所以,只有走。
  朱买臣的妻子其实是很有勇气的。这是基于心碎心死之后产生的勇气。幸亏是在汉代,幸亏当时女人身上的束缚还不太多,她才能在这种勇气的驱使下决然撒手。倘若在唐代乃至以后,她看来是必死无疑的。
  然而她仍然未能逃得一死。在朱买臣做了官坐了驷马高车回乡之后,她和后夫被接到朱府养了起来。于是她自杀了。面临这种状况,估计一百个女人会有90个想死,剩下10个必是现代女性,她们会以另一种叙述方式来讲这个故事,当然那是镁光灯和摄影镜头合伙打造出来的催泪故事了。
  对于她的死,无论怎么说,朱买臣都是主因。
  而朱买臣。他到底等到了50岁,也就等到了梦想成真的时刻,所以他成功了。历史中遍布成王败寇的故事,朱买臣只是其中少数的成功者,更多的是失败的朱买臣,终身在形而上的幻想和形而下的现实中飘摇流离。近代著名的文学形象孔乙己就陷在这样的尴尬中,他是唯一穿长衫而又站著喝酒的人。而朱买臣是唯一吟诵圣贤语录却又负薪叫卖的人。所不同者,前者作为失败的典型获得永恒,后者作为成功的典型被人一再传说。
  而两者的相同之处却告诉我们:文化,在成全人的同时,也能将人扭曲成精神或者道德上的畸形儿。这应该是朱买臣得以成名的另一原因。


 
那些不能随风而去的思念
刘宏秀


  在我的面前,是一组隔年的文字。虽也一起经过了溽暑的蒸烤,冷秋的萧瑟和残冬的蹂躏,可是,这些文字是有记忆的,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来到它们的面前,轻吟咏颂着它们,此时,我仿佛看见了父亲赢弱的身躯和那炯炯有神的双眼,从而牵出那些日日沉淀在心头不能随风而去的思念。从一年前的那个初秋的早晨,牵一页痛断肝肠的素笺,在今夜,在又一个行将而致的日子到来的时候,我将抚摩着这些不忍回首的记忆,在情不自禁的啜泣中来到父亲的身边。
  因为,本来是想为病中的父亲写下一些什么的,然而,不等我把这些文字写完,父亲就丢下我,独自上路了。
  去年的8月2日,星期三,农历七月初九,早晨,7点10分,我象往常一样来到楼上父亲的房间,他面朝墙那边躺着,一条被单盖在他的身上,只露出肩头以上的地方,他的眼睛轻轻地闭着,两腮深陷,鼻子上有细密的汗珠,睡熟了一样。头发和胡子是两天前才刮的,被单下那个瘦弱的身子蜷曲着,我伏下身子,把耳朵贴在父亲的胸前,听到父亲的喉咙里有轻微的胡噜声。7点20分,我把父亲翻过来,使他的脸朝向光亮的地方,然后从桌上的水瓶里倒出水,装进奶瓶,递到父亲的嘴边,我发现父亲的额头也有细蜜的汗珠,我把自己胳膊伸到父亲的脖子下面,想让他的头稍稍抬起。水从父亲的嘴角流出来,洇湿了枕巾。我替他擦去嘴角水迹的时候,父亲的喉咙里没有了声息,继而嘴角微微张开,我看见水依然含在父亲的嘴里,他的脸色在瞬间由苍白转成蜡黄,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被病痛折磨了九年之久的父亲在这个初秋的早晨,静静地走了。
  没有噩耗传来的震惊和悲悯,没有生离死别的恸切和一路的行色匆匆,父亲安祥地睡在我的臂弯里,像个不谙世事的婴儿,旁边有他喝水的奶瓶,有他换洗的尿布,有为他理发的剪刀,梳子,有换下的剃须的刀片,这些无一例外还保留着父亲体温的东西像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一样。默默地肃立在那里。九年了,虽然早已料到病中的父亲早晚会有这么一天,但当这一时刻真正到来的时候,我还是紧紧抓住爱人的双手,泪眼婆娑,手足无措。
  我开始给弟弟妹妹打电话,给姑姑叔叔们打电话,我已经记不请了,在随后短短的时间里,周围有多少人在场。我开始吩咐妹妹打开柜门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父亲的衣裳,白色的衬衣、衬裤,蓝色寿字团花缎面、白棉布里的棉衣棉裤,蓝色大衣,我开始叫人端来热水,拿出新毛巾给父亲清洗。父亲瘦骨嶙峋的手似乎还是温热的,那条在病中一直僵硬的右腿在三叔的抚摩中慢慢伸直,躺在那里的父亲安祥地睡着了一样,我象打扮一个熟睡中的婴儿,他是我的亲人,他要远行,我不能有丝毫的闪失。帽子,丝带,袜子,手帕,我不知道恒温棺是什么时候抬进来的,好像有人在问我要全祭还是半祭,那些纸扎的轿车、空调、别墅甚至金库、银库是什么时候摆到客厅里来的,门外那些点缀着凤点头、龙摆尾的硕大的花圈是什么时候放在那里的,已经开始有人拿来黑纱布置灵堂,当一面光秃秃的白墙被一大块写着白字的黑纱笼罩的时候,我的眼泪开始如瀑布般无可阻挡地狂泻,我的父亲没了,那个给了我生命、养育了我四十年的父亲确是再也唤不回来了。他睡了,在那个秋凉凛凛的早晨。
  接下来的日子,我始终认为父亲还住在我楼上的房间里,有时,我会不经意听到父亲轻微的咳嗽声,有时突然觉得该给父亲喂水喝药了,我急急端了水,上楼,推开房门,望着屋内空荡荡的一切,我突然意识到,父亲永远走了,我永远看不见爱说爱笑的父亲了。霎时,我通体冰冷,内心充满无尽的失落和悲悯。回身下楼,小院里似乎还有父亲坐在轮椅上晒太阳的背影,客厅里,还有父亲坐在桌前戴着花镜写字的背影,我逃进梦里,父亲在梦里穿着单薄的长衫,远远地向我走来,我大声问父亲,你要去哪里?你要去哪里?父亲不回头,脚步匆匆,像是赶往既定的征程。有时,我看见父亲一路向我走来,像是找寻了我们好久,带着孩子般的哭声说,你们去了哪里,我找不见你们,我冷,我冷。直到有一天,周围的人提醒我,该给父亲的坟头填新土了,该给父亲带素馅的捏边饺子了,该给父亲的坟头插躲避灾难的黄花了,我才渐渐意识到,父亲不在我的视线中了,他走了,去了冥冥之中的天国。他只存在于通往乡间的风中,存在于泪眼婆娑的哭泣中,存在于神不守舍的念叨中,和一个个来去匆匆的脚步中。
  父亲去世的五个月前,我把父亲接到了家中,那时候,母亲因为在院子里扫雪摔了一跤,竟然造成小腿骨折,在医院做完手术后被妹妹接回家中疗养,病中的父亲就由我照顾。从此,在我那幢小院里处处留下父亲的声音,下班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楼上父亲的房间,那时的父亲还能认出他的女儿、女婿和他的外甥,虽然他不能用连贯的语言和我交流,但我知道病中的父亲是用眼睛和我说话了,我学会了跟父亲的眼睛交流。
  父亲就是在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晚上突发脑溢血的,当母亲被一种异样的动静惊醒的时候,起身来到父亲的房间,她看到了令人惊骇的一幕:父亲半个身子倒在沙发上,不省人事。他是在看完电视准备起身休息的时候,突然晕倒的,时间是凌晨两点。
  那年,父亲只有59岁。
  父亲被送到邯郸中西医结合医院,经过诊断,出血量不是太多,医生建议保守治疗。从此,母亲和我们奔波在医院和家的路上,完全没有在意,我的父亲在今后的近十年或更长的时间里,经历着病痛的一次次折磨,梦魇一般的日子从那一刻开始,谁也不会料到:一个真正的冬天来临了。
  父亲的再次昏迷是在入院一个月以后,本来第二天准备出院,下午的时候,父亲还在母亲的陪伴下到附近的一家饭店吃小有名气的京东肉饼,在医院的草地散步,回到房间洗了脚,就在父亲到卫生间小解的时候,脑溢血再次向他袭来,没有任何的犹豫,父亲在120救护车凄婉的叫声中被送到邯郸中心医院,并且被迅速地推进了手术室。
  经过3个小时的手术,父亲被推到了病房,手术后睁开眼睛望着满屋子关切的眼睛和哭成了泪人的母亲和他的儿女们,父亲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他的眼睛茫然地环顾着周围的陌生,最后定格在房顶上吊着的那只同样没有任何表情的灯泡上,他的喉结开始虚弱的动着,用十分微弱的声音说了一句谁也没有听清楚的话,医生说手术作的很成功,父亲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他的意识暂时还处于半昏迷状态,需要以后慢慢地恢复。母亲小心地问恢复需要多长时间,医生说不好说,只要控制血压不会突然升高,恢复肯定需要一个过程,母亲又小心地问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医生说不好说,这要从病人的体质、心态、情绪控制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母亲还想问有关的问题,医生说行了,以后有什么问题再说,好吗。母亲把剩下的话咽回肚里,坐在父亲的床前,攥着父亲的一只手,看父亲的脸。父亲的眼睛没有和母亲交流,还在盯着房顶上的那只灯泡发呆,母亲顺着父亲的眼光抬头看了看灯,低头轻声地问父亲在看什么,父亲的喉结再一次动了一下,我恍然大悟,急忙跟母亲说父亲是不是饿了。那次,父亲一次吃下了五个鸡蛋做的蛋羹,我和母亲也同时招来了医生的训斥。后来看余华的小说《活着》,从牛棚里拉出来的老医生一下吃了富贵儿给的七个馒头,还喝了一大茶缸的水,差点要了那位好几天没吃东西的老教授的命。我当时暗自庆幸幸亏没让父亲喝水。
  父亲在医院住了四个月,那个春节,是我们全家过的最灰暗的节日,当除夕的鞭炮声此起彼伏地响起的时候,父亲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正在忍受着手术后遗症的煎熬。
  父亲走在了漫长的恢复阶段,而可怕的手术后遗症(癫痫)却不定期的发作,每次发作,父亲的表情异常的痛苦,眼睛上翻,全身抽搐,母亲每次都用手捂住父亲的双眼,用坚硬的汤勺撬开父亲紧闭的嘴,快速将药放进他的嘴里,那时,我和妹妹都住在城里,尽管给父亲找了保姆,还是阻挡不了父亲病情的日益加重和母亲的日渐憔悴。后来,母亲最终变卖了家里那套四合院,搬到了城里。在父亲大小便失禁的情况下,从一开始的蹒跚学步到后来的拄着双拐,父亲在母亲的搀扶下在自家的院子里和门外的马路上不知转了多少圈,但是,父亲还是在一天天地衰弱,最后,不得不放弃双拐,坐上了轮椅,在轮椅也不能支撑他的身体的时候,父亲开始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他不甘但却无奈地躺在了床上,这已经是2005年的秋天。
  关于父亲的病,我在以前写过的一篇文章《暗伤》里写了很多,那时,大概是前年七、八月份吧,父亲的生命轨迹似乎走到了尽头,连续2个月的时间,话不能说,饭不能吃,浑浊的双眼里眯着厚厚的污浊,眼神开始变的无目的的游离,有时,父亲的眼睛是忧郁的,似乎意识到他的病再不会好转,有时,他的眼睛是安详的,似乎找到了生命轮回的起点。有时,父亲的眼睛是渴望的,似乎又回到当年。我在每天给父亲喂饭的时候,给他说话,父亲的眼睛慈祥地看着我,眼角有晶莹的泪珠流出。父亲能听懂我说的一切,可是,他连一个最简单的“饱”字都不能完整而清晰地向我表达。我给父亲擦身子的时候,刮胡子的时候,剪指甲的时候,嬴弱的父亲向个听话的孩子。父亲完全地不能自理,就这样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地躺在床上,病魔残忍地折磨着他的机体,侵蚀着他的意志,他的身体一天天虚弱下去,父亲似乎真的成了一盏耗尽了油的孤灯,他的灰白的头发如一蓬衰草,在疾风中摇曳着明明灭灭的生命之火,母亲开始神不守舍地嘱咐我们关于父亲的后事,甚至连遗像的背景颜色都做了规定。按照当地的风俗,早在九年前,也就是父亲得病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乡下的祖坟上给父亲留下了属于他自己的位置,在爷爷的脚下,给父亲荮墓,当地人叫做“冲喜”,希望父亲挺过这个关口。九年过去了,父亲从一个不知道什么叫感冒的人变的病入膏肓,从最开始的手脚不听使唤到后来的不能走,不能坐直至不能动躺在床上,他顽强的生命熬了九个年头。而最让他痛苦的是在他最后的日子里病魔竟然抑制了他的语言功能,当我终究意识到这样的结果只能缩短那个可怕的日子一天天来临的时候,在后来的日子,一个星期日的下午,我悄悄去剪短了头发。回来后父亲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眼角有光亮的泪水闪烁。我突然意识到父亲注意到了我细微的变化,便爬在他的床前说天热了,我剪短了头发好不好看,父亲竟然清清楚楚地说不好看,我笑着问父亲谁好看,父亲的喉头蠕动了几下说他自己好看。看着父亲孩子般的得意,我的眼泪止不住在眼眶里打转,我知道父亲实在是在故意和我开玩笑,他的内心,何尝看不出我剪短了头发意味着什么?
  又一个七月初九来了,父亲走了整整一年了,在这一年里,我没有给父亲写过只言片语,不是我不想写,实在是我不敢提笔,哪怕在夜深人静的黑夜。我能一遍遍回忆着父亲生前的音容笑貌,却不敢在键盘上敲下父亲这两个字。我愿一遍遍回想那个曾今让我肝肠寸断的日子,回想一年来我思念中的每一个细节,一任泪眼朦胧、喉咙哽咽,但是,在随后接踵而来的日子里,我知道,父亲离开我的日子也将越来越远,父亲坟头的黄土开始慢慢变干,花圈的颜色慢慢变淡,那一蓬葳蕤茂盛的金银花也在由青至衰的过程中演绎着一个新生命的轮回。现在,我的头发已经长及过肩,早晨起来的时候,站在镜前,我突然发现,我的头发就象冬天父亲坟头的一蓬乱草,我知道,父亲的七数过了,百日过了,眼看着父亲的周年忌日又在眼前,如果能让我的乱草唤回父亲的一声轻轻的咳嗽声,让我再见到父亲一面,哪怕就在今夜的梦里,即使让我成了一个蓬头垢面的疯子,如果能,我愿意,我愿意啊。
  就在父亲走后没几天,儿子接到来自省城的录取通知,我要送孩子上学。半个月前,我安葬了父亲,父亲给我留下充裕的时间,让我为他的外甥的第一次远行打点行装,孩子考上四百里外的省城的重点高中读书,当孩子和他的新伙伴一同被40多辆军车接走要到某高炮旅军训的时候,懂事的孩子对我说,妈,别送我了,回去照顾姥姥吧。我和爱人就急急往石家庄火车站返,但是,到处是接站的院校,到处是送孩子上学的家长,我们甚至连一张返程的站票都买不到,但是,在丧失亲人的日子里,我们惦念着母亲,我们必须回家,就义无反顾地坐上了最后一辆临时加开的中巴,走夜路,开始了长达六个小时的颠簸。
  父亲离开我一年了,从上一个七月初九到今天,我时时在思念着他身前的模样,白天,我被各种杂事忙得疲于奔命,晚上回到家里,来到父亲的屋里,悲痛和无名的孤独席卷而来,至今,父亲的屋子还是他生前的摆设,我不忍这么快,就把父亲扫地出门,万一父亲回来呢,我甚至希望父亲出现在我的梦里,但是,父亲走了一年了,我竟然只在梦里见过他几次。是他老人家不忍惊扰他的女儿,他知道,一段时间以来,他的女儿太累了。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先是我的婆婆,再是我的父亲,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我和爱人失去两位亲人,他没了妈,我没了爸,在奔赴黄泉的路上,他们竟然走的这样的匆忙。刚刚给婆婆过完百天,我的父亲又离我而去了。生命是如此的无情,又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一年365天,竟让他们的儿女在这样的悲痛和思念中走过,剩下的日子和以后更长的时间,我又要生活在思念的痛苦与煎熬之中,当我在一个个思念的夜晚,写下这样的几行字的时候,爸,你知道,今夜,我在想你吗?
  你走了,在七月,踩着清晨的露珠,走向秋的旷野。你走得那么远,又是那样的不舍。没有里程碑,起点是家,终点是一缕清烟,一捧相思的黄土,一弯昨夜的新月。你走了,在七月,撇下背负了68年的行囊,悄悄地,揣一片秋的落叶。风带走了我的恸哭,在梦里,所有的日子,变成飘舞的灰烬,在秋的枝头摇曳。爸,独自上路的你,累了吧?我看见你歇息在夕阳下的树影里,那片孤单的影子,化成清秋里的一缕风,飞去   飞去,不再回来。


四季
木集 

【】紫藤


  紫藤花开的时候,春正好。
  紫藤是一种藤蔓植物,枝干攀转如虬龙。枝头嫩条,绵软如线,枝干之间相互缠绕,紧紧地扣勒在一起,掰也掰不开的了。顽皮的孩子们拿垂落在棚架下,拇指般粗细的藤条荡秋千,是我童年里一种十分愉快的游戏。
  我所住的大院里有一架枝叶茂盛的紫藤,在他的周围散布有三棵枫树,一棵松树,枫树翠绿宜人,风姿绰约;青松则绿阴沉郁,别具风格。在紫藤架下,童年的伙伴们喜欢玩一种口头上的游戏,内容很简单,但很有趣味,我们常常乐此不疲。摘一羽紫藤叶,由小伙伴们其中的一个,随意的要一片叶子,于是手拿羽叶的小伙伴口中就念念有词:“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在家,专打王老五。”“王老五”是一个不好的代名词,到底指的是哪一类人,不很清楚,小伙伴们谁也不想做“王老五”,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去猜测一片叶子。游戏总归是游戏,日暮时分,我们同紫藤告别后,兴高采烈地回家吃饭去了。
  紫藤在未长绿叶之前,先把花绽放,花很香,是一种甜甜的香,好像是能吃的,我见过一个小伙伴吃过,只是嫌其药味太大而放弃。
  紫藤花和春天里的槐树花很相像,除了颜色以外,花型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槐树花的香味是清朗的,凉拌、蒸馒头都很适宜。今年在街道两边看到了开紫红色花的槐树,很是诧异,又忆起了往年在家门口的那可以到春天就挂满了枝头的白色的槐树花。槐树花到底和紫藤花是不同的,紫藤花的花色明暗相间,浓淡深浅变化多端,而紫红色的槐树花从上到下一般的颜色,完全不如紫藤花来的明亮。
  紫藤花的花期不长,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败了,再想看,要等到明年春天。

【】荷

  柳阴下的河畔,面对的是一片碧绿的荷塘,如扇的荷叶似酣睡的美人,在微风中轻摇,荷花则如刚睡醒来的孩子的脸,绽开了笑容,一只辛劳的蜜蜂,贪婪地围着花蕊嗡嗡地震动着翅膀。坐在柳阴下,迎着微风,也就闻到了一股清雅的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使人入静。
  荷花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很爱热闹似的,在灼热的阳光下,在蜜蜂的围绕中,发出清幽的香起来。
  记得有一则漫画,画的是一位财主在夏天里满头大汗地躺在凉床上,身旁一位仆人为他打扇,不一会财主身上的汗水不见了,他感到很奇怪,就问仆人,仆人说你身上的汗水都跑到我身上了,财主恍然大悟。其实荷花就有这种功效,它是人们精神上的劫汗者。
  荷花的实是谓莲子,是做腊八粥或银耳莲子汤的原料,银耳莲子汤冰镇后口味更佳,小时候吃过一回,至今还记得,口有余香。记得吃的时候汤里还放有几枚山东大红枣,汤清味美,红白相间,很好看。冷饮室是由冬天的澡堂临时改建的,冬天洗澡,夏天买冷饮,一举两得。
  我们几个姨家,每到过年有做藕饼的习惯。把亲手剁碎的肉糜,嵌进两片似连非连的藕片之间,,裹上面粉,放进油锅里炸成金黄,外酥里嫩,十分可口。姨姊妹们你一块我一块地抢着吃,节日的气氛很浓厚。
  有一段时间里,当我开始热爱绘画的时候,每天背着一个包,带着写生的速写本,到郊区的荷塘边写生。天气很热,一路上汗流浃背,几次下来人都晒黑了。花了几幅荷花,情人装裱起来,挂在书房里,没事看看心中不知有多快意。
  荷塘里有鱼,细小如梭,于是就想起了一首汉乐府有关采莲的诗《江南》来: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这样的一种享受,于现在忙碌的人们,的的确确算作是一件浪漫而奢侈的事情了。

【】菊

  受父亲大人的影响,喜爱菊。
  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在院子里的一角种了些菊花,到秋天的时候阖家围在一起欣赏。院子里的菊花的颜色一般都是黄色的,只有一两棵是紫红色的。我很喜欢黄菊,不十分地喜爱紫菊,老是觉得黄菊给人的是一种明亮清爽的感觉,紫菊就黯淡了许多。
  有一次我翻看父亲的书柜,见有一本古诗选集,随便翻翻。我很喜爱东晋大诗人陶潜的《饮酒》中的一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觉得这是咏菊诗歌中最有深意的了。多少年过后,还是觉得这是最有意味的一句咏菊花的诗句。最近又细读《饮酒》,感受到于此句之上的两句其实更耐人寻味,不妨抄在下面:“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而?心远地自偏。”可见一个人的心境是可以变换一个人所处的时空环境。我之所以提到这两句,是觉得如果一个人真的具有这样的心境,那么他就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人。有这样心境的人有什么烦恼的事情不能摆脱?这样就能够自由的思自己所思,想自己所想,可以尽情地享受因心境的变化而带来的心灵上的愉悦和无限伸展空间的静谧所获得的乐趣,真是“其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了。我想这是一种境界。
  有空地的时候,种些菊花颐养性情。只是可惜,很多好的品种不宜搞到,也难养。现在没有了空地,买些盆花也不错。白天放在阳台上,接收点阳光,于傍晚时分移入室内,置于书桌之上于花对语。
  我真的是这样认为的,菊花没有哪怕一丁点伤秋的意味,虽然南宋词人李清照这样说过:“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菊花在我的情感中也还是一点伤秋的意味也没有的啊!
  秋天买菊、赏菊,是我搬到楼上居住以后的事情了。
 
【】梅

  梅花在我们这里也有,所见有两种,一种红梅,一种腊梅,几乎都在同一时间开放。红梅花的香气很淡,很雅;腊梅花的花形很像一个倒扣的小钟,花瓣上覆盖一层蜡质,花黄不起眼但香气却很浓烈,院子里有几棵腊梅,进到里面,感觉就是不太一样,微风徐来,处处有暗香袭来。
  有一则谜语,谜面大意是“冬天没有花。”谜底就是梅花。这则谜语很有意思,既讲了冬天环境的恶劣,又说明了在这样的环境中只有梅花才能傲立群雄。梅花的坚贞在中国的文字中具有普遍性,是公认的事实。
  我们这里的红梅花开不了几朵,颜色也不好,与电视剧《红楼梦》中宝玉于妙玉院外折梅插瓶画面中的红梅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很怀疑那是艺术编排,等到我有机会到南京梅花山看梅,才真正觉得梅花之美,美在风骨。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想必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花木”,红梅花儿若是有情,也会留恋这里瘠薄的土地的了。
  梅花依然开在寒风刺骨的冰天雪地中。

 
 
蓑衣
汪维伦 


  想起蓑衣是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暴风雨之夜。尽管这个夜晚我的眼前没有身披蓑衣的身影在雷雨中穿行,也没有一件蓑衣——这古老的雨具在我的面前摆放。这种不由而然的回想,倒让我感到有些意外。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又是一次触景生情的体现。
  蓑衣,这件在现代乡村已由淘汰变成了遗忘的老式雨具。它此时在我心中的涌现并非不无道理,记忆这东西就是这么不可理喻。它总喜欢让那些储存在脑海中的老镜头,在一些特定的环境中不由而然的涌现。让你思想毫无准备地去接纳和面对它。一种潜藏于内心深处的情感,便如大海涨潮般地再次涌现。于是,一件老式雨具——蓑衣的形状便在我的脑海中,渐渐由模糊慢慢地变得清晰起来,直到形成鲜活的画面。这件由草或棕毛编织而成的雨衣,其实就是一件草制的雨披。尽管它的存在显得有些原始,但在七十年代前的乡村,却是人们生活中一件不可缺少的物件。
  蓑衣把我拽入倒另一个同样雷电交加的暴风雨之夜。这样的夜晚乡下人是睡不着觉的,田间的水要去看管,屋前屋后的过水道要去搜通,屋顶上的漏水处要去检修……无需去多想,一顶篼笠向头上一扣,一件蓑衣往身上一披,一手握一把宽口锄,一手提一盏明亮的马灯,一头扎进雨幕中。身影随之消失,脚步声也很快地被雨声淹没。在雨中,人一门心思地对付着地面上的流水,而蓑衣便在人的背上默无声息地对抗着天上的雨水。这时的它就仿佛一面坚固的盾牌,展开着迎向天空,抵挡住上面射下来的万千支雨箭。这是一场人与水的战斗,也是一场蓑衣与雨的战斗。当人把地上的水路搜通理顺了,蓑衣的身子骨也被雨水泡得就像刚刚生过一场大病的人一样软弱无力。落汤鸡是个什么样子,此时的蓑衣就是个什么样子。
  那时的乡下,每个农家的院子里。总能在某一面向阳的墙上看到,一件或几件蓑衣挂在那里。每一件蓑衣都在向你讲述着一个风雨中的故事。我记忆中怎么也抹不去的一九六九年家乡的那场特大的洪水,一夜间所有的河流改了道,整片的梯田变成沙滩,变成河床。洪水最汹的那几天,河道上、田垄里、村舍边无处不是穿着蓑衣戴着篼笠的人们,他们一个个脸上都写着心痛和无奈。我家的那件蓑衣陪着爷爷在雨水里浸泡了三日三夜,洪水退去,爷爷累得在床上躺了一天一夜,那件蓑衣因受雨水的长久浸泡,草全部被泡烂了。后来那件破蓑衣一直就挂在我家院中的那面向阳的墙上,成为了一幅随时唤起着人们记忆的画。
  “青箬笠,绿蓑衣”这是古诗词中描绘田园风景的句子。在春夏之交的载播时节,乡村的田间地头,只要有人在那里劳作着,就少不了一些必备的竹笠和蓑衣摆放在那里。这些为应对多变的天气而准备着的乡村人最简朴的雨具,于这田间,于那地头,也不失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一个年代的走远,总会有一些人和事以及一些物件与之相陪伴着。就像这蓑衣,现在它就和那个极其贫穷的乡村年代一起,成为了过去,成为了历史。我这次却无意中把它从历史中翻了出来,让它来晒一晒今天的太阳。也让今天的人们回过头去读一读前辈人的勤俭和拙扑。我想这应该不为过错。
   


做菜
衔杯 

  我现在研发菜品,不是几年前那般“徒有虚名”,现在是“名实相符”,吃过我的菜的朋友如是评价。这里介绍三道近期研发的精品,入秋了,瓜菜齐全,做来品尝,一品风味,二显品味,这三道菜是:云边雁断胡天月、空谷兰心、滚绣球。
  首先介绍“云边雁断胡天月”。这道菜分两种,一种是白雁胡天月,适合男人;一种是黑雁胡天月,适合女人。
  主料[白雁胡天月]:鸡一只,高丽红参一枚。
  配料:枸杞、红枣、香菇、北芪。
  器皿:大土陶炖盅
  做法:把主料和配料一同扔进炖盅里,然后加料酒、酱油和少许水,用保鲜膜将炖盅口封住,再盖上盅盖,放到蒸锅里蒸两个小时左右就好了。这道菜能够强身健体,大补元气,呵呵,西北的朋友受得了的话还可以加点肉苁蓉。当然,您首先要确定您的体质是寒体,就是手脚发凉,舌苔发白。如果您体质是“热”的,比如手脚发热,舌苔黄,那么就适合黑雁胡天月,只要把主料换成乌鸡、花旗参;配料换成首乌、淮山、香菇即可。
  云边雁,说的是老母鸡,胡天月,说的是“胡人”的滋补药才,比如高丽参或者花旗参。“云边雁断胡天月,陇上羊归塞草烟”是温庭筠写苏武的一首律。诗风开阔、悲怆、豪迈,不似温词那种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扮香艳滑腻。因此,这道菜当配“西凤”。(我通常用二锅头替代)诗说的是苏武牧羊茹毛饮血;菜壮的是一身肝胆中气元神,足见此菜内蕴深厚,做菜做得兴高采烈,吃菜吃得气壮山河,不妨试试。
  第二道菜是道凉菜,我综合了东北酱茄子、韩国泡茄子和粤菜中白灼的做法,总结出这道菜。由于它汇中外之精髓,集南北之大成,所以一问世就身价百倍,不亚于红楼梦中贾母请刘姥姥吃的茄子。
  主料:茄子、东北大酱;
  配料:西兰花、青辣椒、香菜、大蒜、小葱、苹果若干、绿茶、韩国泡菜汁;
  器皿:白瓷浅底盘、兰花(或百合、紫荆花)
  做法:先把茄子洗净后上笼蒸,注意,茄子不要切。然后,开始做酱料。把青椒、小葱、苹果切丁,香菜切末,用东北大酱、酱油、花生油、白糖、味精、白酒搅拌均匀。等茄子蒸熟以后,小心切开一个口子,把茄子展开,然后把酱料填充进去,再重新包好。冷却后,放进冰箱镇一下。然后把西兰花用绿茶水煮熟,盛出待用。最后将冰镇的茄子摆放在磁盘中间,西兰花菜周围摆边,上面淋上韩国泡菜汁,再插一朵兰花或百合。就可以上桌了。
  杜甫诗“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如果说上一道菜表达一种豪迈,这道菜吃的就是一份雅致了。因此,吃这道菜的时候,当以欣赏美人的心去品味,酒不可浓,以淡为宜,最好配江南梅子酒或者韩国清露。同时,音乐要配古琴曲。这才对得起这道“空谷兰心”。
  第三道菜——滚绣球,是一道汤。我这道汤是真正的中西合璧,它实际上是兰州拉面与罗宋汤的融合。体现了北方文化的豪迈。
  主料:牛肉、小西红柿
  配料:洋葱、胡萝卜、桂皮、小茴香、八角、孜然、苹果、辣椒
  器皿:青花瓷盆
  做法:先把牛肉、胡萝卜切碎丁同洋葱、桂皮、茴香、八角、孜然一起放到高压锅里炖烂;然后在炒锅里把油烧热,加酱油、料酒,把肉汤滤渣后倒入,加苹果丁、红辣椒、番茄酱、蒜茸辣椒酱、白糖。将小西红柿放热水中去皮后,倒入汤中再炖。出锅后加胡椒和香菜末。
  滚绣球是杂剧中的一个曲牌,我们大家比较熟悉的是《窦娥冤》中,正旦那段《滚绣球》:“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地!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只落得两泪涟涟。”这段曲子我们是比较熟悉的了。我这里的滚绣球,是描绘那些小球状的西红柿,同时,这道菜酸甜咸辣烫于一体,吃着会大汗淋漓,怕辣的人也会呼天抢地泪流满面,甚是痛快。这充分体现了北方戏曲的辛辣豪放的特点。所以,吃这道菜的时候要配京戏。
  做我三道菜,生活有滋味!正是:空谷兰北射胡天月,云边雁南抛锦绣球。油盐酱醋浇出姹紫嫣红三春梦,锅碗瓢盆撞乱东西南北一城秋!噫嘘唏,就是高哉!
 

 

唐朝的针脚
山东冯磊 

    我的新居在这座城市的外环路边。房子不大,但是每天早晨当我和妻子打开窗户的时候,在开窗的一瞬间,环城公路南边大片的树林和田野就立刻涌入我们的眼帘。很多时候,仿佛还可以听到鸟的叫声,令人感觉眼前一亮。真是神清气爽。
    现在,冬天来了。那一大片能够深入人的心底的绿色已经消失了。隔着窗户,我们就能够感到一片肃杀之气。在我们家的南方以南,大片的白杨林已经落叶殆尽,枯黄的树叶子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这个时候,我常常想起旧俄罗斯时代俄国小说里的一些场景:浣熊开始冬眠,黑瞎子不紧不慢地舔着自己的手掌心,戴着狗皮帽子的猎人牵着猎狗,他们精神抖擞地走过。在林间小路上洒下沙沙的脚步声。
    我此时正站在窗前。从我的房子到前面的白杨林,是一大片被废弃了的三角地。这块地,由于空置太久的缘故,成了男孩子们的游乐场:那些还没有升入高中的半大孩子,都喜欢成群结队来这里玩一种叫“赶蛋”的游戏:孩子们在空地的中央挖出一个园的小坑,围着这个小坑,他们分成两派;进攻的一方要用木棒把一个生铁球击到中央的小坑里,守护的一方则努力不让他们得逞。
    正午的时分,阳光懒懒地照在这块开阔地上。这群男孩子都扒下了棉衣,只穿着衬衣,忙活得热火朝天。
    我轻声地笑了起来。
    然后我想起了自己早年学过的一首歌曲——时光过得真快啊,一晃,我已经胡子拉碴了。记忆里那些“赶蛋”的日子,仿佛就在昨天。这是一种流传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游戏,而孩子们,仍然在玩着这种古老的游戏。
    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狗的叫声。顺着叫声望去,一个中年妇女正从公路上向这片开阔地走了过来。在她的身后,一只小狗兴奋地叫着,那神态,宛如一个孩子。
   “帅帅,帅帅——”我听见这位妇女在大声呼喊着。
    正在玩游戏的孩子们停止了游戏,一个大孩子呵斥了谁一声,随即,我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放下了木棒,然后跑出了队列。
    这个孩子跑到中年妇女身边,很不耐烦地叫了一声“妈妈”,又和那只斑点狗亲昵了一下。做母亲的随即轻声对孩子交代了几句什么,在他和小狗玩的时候,母亲伸手帮孩子理了理乱蓬蓬的头发,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钞票掖在孩子的口袋里,仿佛自己要出一趟门的样子。但是孩子的心显然不在自己母亲的身上,在他的身后,那一大群孩子正等待他的归队。已经有人开始大声呼唤他了。
    这是一个遵守诺言的小家伙。他轻轻地捏了捏小狗的耳朵,又孩子气地摇了摇小狗的头,然后斜着眼睛对母亲调皮地笑了笑,跑了。
    那片开阔地上于是又热闹起来了。进攻的一方更加卖力(大概是要弥补刚才的损失),而防守的一方则死守阵脚。看起来,一场大战又要开始了。
  “帅帅,帅帅——”我正想坐下来喝一杯水,突然又听到了那位妇女的叫声。
  游戏中的孩子于是又一次停下了。那个名叫帅帅的小男孩很不情愿地走到自己母亲的身边,他的身子向后仰着,脸上带着种种不耐烦的神色。
  这个时候,做母亲的来到孩子身边,并迅速地蹲下身来。
  “你干嘛呀——”儿子显然已经生气了。他好像认为,母亲这次让他在自己的伙伴们中间丢了脸。的确,没有哪个自认为已经成熟的男孩子喜欢自己母亲的唠叨的。
  他生气地跺了跺脚。
  做母亲的却轻轻地笑了。她大约觉得对不住自己儿子那小小的虚荣心,她似乎要用微笑安慰自己的孩子。然后,她蹲下身去,给儿子系上了鞋带。这个动作完成以后,做母亲的如释重负,她舒了口气。而儿子随即加入了自己的队伍。于是,那片开阔地上又热闹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产生了一种久违的感觉,并因此而内心温暖起来。我突然想起一千二百多年前的那个母亲,为了即将远行的儿子,她在昏黄的灯光下、在儿子的衬衣上缝下自己密密的针脚。她和这个跑过来要给儿子系鞋带的母亲一样,希望用自己的双手为儿子的前途和行程再添上一趟致密的叮咛。那样,她就可以安心一些了。
  恍惚中,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孟郊的唐朝。
 

 

在闲散的时光里品味丽江古城
山川之美 

    记忆中的丽江古城,悠闲、淡雅,如一首温宛而华丽的词章,却更似一壶泡得酽酽的、散发出淡淡清香的茶。
  品味丽江古城,要有闲散的时光轻松的心情。纯净的玉河水一路欢笑着奔流,因其滋润,民居全都依河而建,形成家家小桥流水,户户垂柳轻拂的别致景色。智慧的纳西人在一条河的怀抱里,于轻描淡泻之中,便堆积出了一片祥和丽景。古城以一种博大和宽容,海纳百川,兼收并蓄,在一块小小的土地上,铺展开一片别致的景色,让世人见识了纳西人经营城市的理念。而古城更是以其深厚的文化内涵让丽江成为了世人向往的香格里拉。
  我有幸在丽江求学三年,在那些闲散的时光里,我最喜欢到古城里漫无目的地转悠,然而也正因为那些闲散时漫无目的地转悠,让我更好地品味了古城,品味了古城深厚的文化底韵。
  葫芦丝悠扬的旋律,弥漫在古城的小桥上,河水里,引领着人们的脚步不绝地向古城涌来,不设防的古城,敞开它博大的胸怀,笑迎八方来客。这是一座没有城墙、也没有城门的古城,玉河也不是人们印象中的护城河,丽江古城从构建的那天起,就是为了迎接八方来客的,所以,它不需要城墙,城门,也没有护城河的阻拦,你从任意一条五彩石铺成的街道上,都可以轻易的深入它的内心,聆听它心房颤动的声音。
  清澈而纯净的玉河水是古城的灵魂,走在古城的街道上,那些光滑的五彩石让你的脚步变得更加轻柔,生怕一不小心触痛了这个安详的小城。河水缓缓流着,有柔柔的水草在轻轻地飘摇,彩鱼儿在清澈的河水中嬉戏,追逐,玩耍,它们有时也会静静地观望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丽江古城是温情的,它就像一位慈祥的纳西老人,满面笑容、心平气和地度过平静的每一天。在古城里闲逛,你的心灵会感受到来自它的温柔的呵护。是的,丽江古城没有冷竣的面孔,它没有高大坚固的城门拒人于千里之外,也没有青砖绿瓦的城墙让人感受到它的威严,它就像一个纯净的少女,时时露出自己明媚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
  纳西族是一个勤劳的民族,更是一个智慧的民族。说到勤劳,人们便会想到纳西妇女披着的羊皮披肩,正是那看似简单的披肩里,却蕴含了一个民族披星戴月进行劳作的内涵,纳西妇女一贯以勤劳而著称于世。正因为纳西妇女的勤劳,为纳西汉子吟风咏月、学习文化创造了条件。琴、棋、书、画,作为文化的重要内容,被一个个纳西汉子所钟情、所深爱。这,也是这个民族得以立身的根本。从琴棋书画里,纳西人读懂了人生的含义,因此,他们开明而聪慧。这个古城,作为滇川藏茶马古道上的一个物资集散中心,多少年来,五彩石铺成的街道上马蹄声声,一个个马帮从这些街道上走过,他们的喧嚣为古城增添了欢乐,得得的马蹄声响彻了古城的每一个夜晚,在为这个古城创造了无尽财富的同时,也将四面八方的文化带进了古城。一间门面,一户人家,通过这些街道,纳西人将特产送到了遥远的地方,而马帮又从遥远的地方运回了这里需要的东西。在历史的记忆中,大凡一个繁华的物资集散中心,定会成为统治者争夺的焦点,但纳西人用他们的聪慧,以文化的方式捍卫了古城。古城虽然是不设防的,但由于小河曲折,街道纵横密布,走进古城就如同走进了一座迷宫,每一条街道,既可以让疲惫者的心灵得到慰籍,但也完全可以成为侵略者的坟场。作为丽江地方统治者的木氏土司,可能在建城之时,就考虑到了古城的防备吧,毕竟稳固的防守才能使一个地方变成人们安居乐业的家园。我也曾经看过一些古城,城门高耸,城墙牢固,无限风光。但这些看似固若金汤的古城,大多都没有能够抵御住侵略者贪婪的欲望和炮火的侵袭。而木氏土司,可能却看透了一味防守的弊端,于是剑走偏锋,以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大开洞门,将古城完全暴露于世人面前。也许是人格和文化的力量战胜了邪欲,这招妙棋看似凶险,却为古城赢得了太平。
  面对丽江古城,我们只能沉思,只能品味。是的,文化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十分柔软,就像古城的水,但文化一旦形成了气候,它就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在古城里,只要你用心灵和它交流,文化的气息便随处可以感受。由于城门洞开,不仅有外面的客人进来,外面的各种文化也蜂涌而至,我们也看到不少的古城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中逐渐支离破碎。但聪明的纳西人,这时却会心地笑了,他们通过判断,通过分析,用其博大的胸怀和敏锐的目光,摒其糟粕,汲其精华而为我所用,让一个古城学会接纳的同时,又始终沉浸在民族文化的气息里。这也难怪,木氏土司家族中就出现了好几位有名的诗人和文学家,他们的远见,他们的气势,不是靠高大的城门和城墙来支撑,而是靠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文人品格所凝聚成的文化内涵来支撑,因此,面对数百年来积聚的悠悠文气,那些对古城有所垂涎的人便丧失了胆气。因此,在丽江古城里,我们看到是多种文化的交流、融合,但又具有独特的个性,共同展示在了一个大舞台上。古城接纳了各种思潮和文化,任由你在林立的店铺和拥挤的人群中用自己挑剔的目光去作出抉择。因此,在这里既能听到悠扬的纳西古乐和葫芦丝,也可以听到流行音乐,既能欣赏奇才和志刚的口书书法,又能看到各种喧嚣的小食店,艺术、生活都被赋予了更多的文化含义。穿过街道上的那些店铺,你可以进入纳西民居,去探访一下喧嚣背面的闲散风景。彩绘、木雕,芝兰飘香,琴声悠扬,一张藤椅,一壶好茶,一个民族的文化气息便在你身边播散开来。“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纳西民居的风格,任由你去细细体味。也许在古城民居里,你才会承认这里确实是一个人间的天堂。但凡上层建筑,都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持,纳西人将二者在古城里巧妙的结合,这种宽容到了极致,因而纳西人的文化是以民族文化(东巴文化)为主体,其他各种文化为辅助支撑的一种多元文化。你在欣赏风景,品味文化的同时,纳西人也为了准备了可口的风味小吃,定会让你体会到生活中的美好。仔细想想,丽江古城既不是纯文化的古城,也不是纯商业的古城,纳西人用商业来经营古城,用文化来哺育古城,让文化和经济找到了结合点,使得古城在浓烈的商业气息中,时时处处让人感觉到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沿街热闹的木雕、石雕、刺绣、字画、古玩店、手工艺品等各种经营文化品的小店可以作证。
   木府,这个地方统治者的宫殿,也充分透露出纳西人为人处世的隐忍之风。它作为木氏土司议政、生活、对地方施行统治的场所,也只是隐藏在古城一隅,一点也不张扬。你需在古城里慢慢寻访,才能发现这个被明代旅行家徐霞客赞誉为“宫室之丽,拟于王者”的院落。木氏土司历经元、明、清三代22世470年,在西南诸土司中以“知诗书好礼守义”而著称于世。到明末时达到鼎盛,其府建筑气象万千,占地46亩,整个建筑群坐西朝东,“迎旭日而得木气”,左有青龙(玉龙雪山),右有白虎(虎山),背靠玄武(狮子山),东南方向有龟山、蛇山对峙而把守关隘,木府怀抱于古城,既有枕狮山而升阳刚之气,又有环玉水而具太极之脉。而其木牌坊上大书“天雨流芳”四字(乃纳西语“去读书吧”的意义),充分体现了纳西人推崇知识、重视教育的灵心慧性,石牌坊“栋梁斗拱”通体皆石,“坚致精工,无与敌者”,是国内石建筑的精品,议事厅端庄宽敞,气势恢宏,是土司议政之殿,万卷楼集两千年文化遗产之精粹,千卷东巴经,百卷大藏经、六公土司诗集、众多名士书画,皆是翰林珍奇,学苑瑰宝。
  在木府的建筑风格中,溶入了纳西、白族等各种地方工艺风格。同时木府又是纳西古王国名木古树、奇花异草汇聚一体的园林,将天地山川的清雅之气与王宫的典雅富丽融为一体,充分展现了纳西族广采博纳多元文化的开放精神。然而,“改土归流”之后,到了清末,木府大部分建筑仍然未能躲过战火的侵袭。直到丽江古城的文化价值逐渐显现并被世人所认识之后,木府才得以重新修建。
  就是这样一座地方统治者的建筑,它因在建筑时要穿越街道,影响民众的出行,开明的木氏土司没有采用与民争利的方法,强行拆除民房,而是别出心裁,从街道上空开了一道空中走廊,将街道仍然留给百姓使用,这样的做法也许在所有的土司中都是极为罕见的。以民为本,在这里,在对地方拥有绝对统治权的木氏土司那里,我们看到了民本思想的真正实践。也许若干年之后,这道横跨街道的空中走廊,仍会在我的梦中悄悄地出现,在那里,我真正认识了纳西人所具有的超越常人的文化意识和民本意识。
  到丽江古城,如果只做一个匆匆的过客,那么你就只能得到关于古城的粗浅印象,“家家流水,户户垂扬,石桥精致,店铺云集”大约就概括了它的一半景致。但越来越多的人向古城走来,绝不是因为它的“小桥流水人家”的风光,而是由于它所独具的民族文化内涵,拥有了文化内涵,一个民族的信心得以树立,一个民族的智慧显露无遗。所以,你只能用心灵体会这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古城。而体会丽江古城,你不能浮躁,需要保持平静和闲散的心情。
  悠着点,缓着些,到了丽江古城,就真正的让心灵自由一回,放下心中所有的烦恼,忘记心中一切的不快,将自己游离的目光转向河中,赏赏在水草间戏耍的鱼儿,看看满城垂柳飘拂的发丝,也许,会有那个几个河灯从你眼中平静地流过,然后,找个临街的座位坐下,点上一支烟,要一壶好茶,对着一河波光,慢慢啜饮那份悠闲。顿时,时光在闲散的茶杯里悄悄流淌,浑然间物我两忘,心里一片空灵,只和自然、只和文化作一次心与心的交流。
  慈祥的纳西老人慢慢穿过街道,河边有忘情的恋人在热吻,几个纯朴的纳西潘金妹走过,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在古城里,虽然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流,但每个人如果拥有了闲散和平静的心情,都会在古城的怀抱中变得真实,就因为那份深厚的文化底韵,全无声息,从不张扬,从不喧嚣,让你发现自己的无知和渺小。
  朋友,如果你到了丽江古城,那么不要只作一个匆匆过客。请你多一点停留,给自己一次品味民族文化的机会。
  面对古城,我的思绪是那么的纯净,我的笔触是那么的苍白,我的文字是如此的干枯,但是我相信:如果你在闲散的时光里用灵魂仔细的品味了丽江古城,那么,丽江古城将会永远地刻进你的记忆里。

 


 
发表评论:
雨忆博客数据载入......
Powered by Oblog.